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逛別人的 Blog,正巧看到一位在大學教授口譯的講師,寫著她與同口(同步口譯)學生相處的簡短心得。這位老師應該是個難得的好老師,願意要求學生,而上進的班級也受益良多。



這位老師的 Blog 讓我很是感慨。



因為她也帶到很糟糕的學生,上課遲到、嘰嘰喳喳就是不發問、看著手機不看黑板。



作為一位老師,到底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對待學生?



我曾經在教會學校教過英文,接的學生都是大一,學校開給我的課是文法。這所學校的語文教學採取能力分班制度,A 為最差,然後依次排下去,那一年我也接過大三的筆譯,接的是該年級最好的班,H 班。



學校對我很「仁慈」,給我文法三個大班,A B 一班、C D 一班、E F 一班。三個班的程度真的有很大的差別,A B 班連最基本的文法概念都十分薄弱,C D 班勉強有國一的水準,E F 班就好很多,但很多基本文法概念也是不清不楚。



帶到這種班,我很快就知道該怎麼對付他們。



我的計分方式很簡單:一學期 10 到 12 次小考,每次總分 20 或 25 分,取最好的幾次合計,佔 200 分;期中考 100 分;期末考 200 分,總和除以 5,就是學期成績。



相較於我在筆譯課時的開放態度,文法課的這些小朋友就很可憐,因為我的要求很高,不管小考大考,都看不到選擇題、填充題,我就是要逼你寫句子,逼你把會用的單字都用上來。而且一開始我就講明白:學期成績算出來是 59 分的話,我不會調成 60 分,因為這個成績可是以比例計算出來的。



我當然可以用比較輕鬆的方式對他們,他們輕鬆我也輕鬆(備課要備三種進度、考試要出三種考卷,先累死自己),但,我覺得,那是一種責任:如果說單字片語是學習英語的血肉,文法就是撐起這些血肉的支架,打底太重要。既然基礎不好,那我們就好好埋頭打底,不然,他們到大二以上,基礎不好的狀況下,你還能學到多少東西?



不說別的,大三筆譯的那個「最好班」,有些基本文法的觀念也還是有問題呢!擺明了文法沒有真正讀得很透。



這些 18 歲的小毛頭被我整得七葷八素,更「慘」的是,有兩個班的閱讀課是我的好同事 Christine 親自授課。Christine 跟我理念相契,也都有「恨鐵不成鋼」的感慨,本來她一個人孤掌難鳴,現在有我在文法課跟她遙相呼應,樂得卯起來加倍要求,兩個人還常常在教師休息室彼此「研討」,這兩個班的「叫苦連天」實在不難想像。曾經有小女生這麼跟我「抱怨」道:一個 Leonard 老師已經把他們弄得應接不暇,加上一個 Christine 老師,還掌管大一兩門高學分的閱讀與文法,「真是活不下去」。



但我們的想法都是一樣的:現在不好好加油,當你到了大二、大三,原文課本越來越難,你要如何自處?混過去嗎?



我的成績算完後,告訴 Christine,Christine 說,我應該是創下該校的紀錄了。那一年,我三個班的學生總人數約 150 人,我給了 76 個人紅字。



紅字人數多,看在我的眼裡,其實很洩氣 -- 當然也有安慰:有些學生的分數就很好,甚至有一開始不怎麼樣,後來漸入佳境的。



我覺得當老師,看到有這種學生,哪怕只是少數幾個,也會感到很安慰的吧!



讓我真正感到安慰的是:當我在下學期告訴學生,我上完這學期就要離開時,不少學生私底下跑來希望我打消念頭,因為「好不容易覺得有點知道英文怎麼唸了,老師卻要走了」。我把這話轉述給 Christine,Christine 笑彎了腰,「上次開校務會議,教務主任才跟我說,她覺得你真的很特別。」原來,教務主任也風聞我當人不留情(第一學期的分數就看得出來了),但她也「非常贊同」,哈!



當老師的另一種快樂,大概是同時受到學生與長官同事們的肯定吧!



也算是此生一點小小有意思的回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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