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在教會裡有過很重的服事,當你是「區負責」時,要注意的事情就多了。



也因為服事,認識了人與人之間無可避免的摩擦或有心無心的冒犯。於是我兩進兩出服事的擔子。



問題就在這裡:耳朵容不下一句不好聽的話。站在自己的立場看事情多少有所偏頗,總覺得自己付出了這麼多的精力還要被指指點點,就很那個那個,於是,乾脆,老子不幹了總行了吧?



上次遭到的冒犯,也讓我徹底死了心。對別人,也對自己。



這一兩年來,多次告誡自己:如果歷史重演,你自己要知道,意氣用事的年代已經過去了,30 好幾的人,不再有多少犯錯的空間,這方面能不能再成熟點?



我還在學習。至少,關關難過,關關過。剛剛又成功闖過了一個難關,心情關。



心裡罵的是自己:英文不是說要「穿別人的鞋子」,你為什麼老要強迫別人「穿你的鞋子」?



你現在是在一個偌大無比的交際場。眼睛擦亮一點。



於是,一笑置之,雖然有點小痛。不得不然。不得不為。



我必須知道我在做什麼。我必須知道我捫心自問後的結果。面對良心,無罣礙,那就算過關了,不需要再煩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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